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列入条件和!管理:措施 第【六条 下《列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一:)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二)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   (四)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 下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或者许可被—暂,扣、吊销期》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   ? ,。(二)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证书的;】 ,     (三)】在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或者逃?避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    (》四)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应《急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对象《(以下简称被—。列入对象)可以【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  : (一)在国—家有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政府网站等】公示相关信息;【  ?   (二》)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实施—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 , ,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等—基于诚信的管理措施!;     (】四)取消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资格; 》 ,   (五》)在:政,府资:金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等方面予以限制【; ? ,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