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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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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监》督制度
》 ,。 上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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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九条 对于重大违法!案件上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可以:挂牌督办提出办理要!求督促下级部门【限期办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违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外培?训违法形势分析【、案件?发生情况、查—处情况等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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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对违法行为】未依法采取制止措】施的;
— , (二)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 ,。 (三)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追究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的;
《 ? (四)有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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