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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海员外派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遵《守国家船员管理、】船员:。服务管?理、船?员证件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对外劳务合!作等有关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履,行诚实守信义务
】。
第二十一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保证本规定第!五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各项海《员外派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
第二十二条 海】员外派机构为海员】提供外派服务—应当与外《。派海员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 书面服务合同应】当包括?海,员,外,派机构对外派海【员,工作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外派海员【在境外?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安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法规执》行
《 外派》。海员与我国的航运公!司或者其他相关行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海员外—派机构?在外派该《海员时应当事先经】过外派海员》用人单位《同,意
第二十—三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依法为【外派海?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四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在充分了解并—确保境外《船,舶船东资信和—。运营情况良好的前提!下方可与境外—船舶船东签订船【舶配:员,服务协议《
第二十》五条 海员外派机构!。与境外船舶船—东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符合国】内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要求【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海员外《。派机构及境》外,船舶船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外派—船员的数量、素【质要求派出频率培】训责任外派》机构对船《员违规行为的责任分!担等;
《
(二【)外派海《员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协议期限和—外派海员上下船安】排;
》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其—支付方式;
【 , (五)—正常工作《时间、加班、额外】劳动和休息休—假;
】。(,六):船,。舶适航?状况及船《。舶航行区域;
【
《 (七)境外—船舶船东为保—证外派?海员获得人身—意外、疾病等—。赔偿所取得的财【务担保;《
》 (八)社》会,保险的缴纳;
】 (九)【外派海员跟》踪,管理;
— (十)突发】事件处?理;
》 (十一)外】派海:员遣返;
! (:十二)外派海员【伤病亡处《理;
】(十:三)外派海》员免责条《款;
》 (《十四)特殊情—。况,及争议的处理—;
— (十五)违约责任!。。
,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将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与外派海员【。利益有?关的内容《。如实告知外》派海员
第二十六!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根据派《往船舶的船旗—国和:公司情况对外派海】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风俗习惯!和,注意事项等》任职前培训并根【据海员外派实—际需要对外派海员】进行必要的》岗位技能训练—
第二十七条 】海员外?派机构?在外派海员上船工作!前,应当保证外派—海,。员与:境外船舶船》东签订就《业协议协《议,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 (一)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涉及外派海【员利:益的:所有条款;
—。
? (二)境外船舶!船东:对外派海《员工作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 (三)外派—海员在境外》发生紧急情况时【境,外船舶船东对其的安!。置,责任;?
—。(四:)违约?责任
【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负责审查就业协议】的内容发现不符【合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有关外派海员【权益保障的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国际?公,约规:定,或者存在侵害外【派海员利益条款【的应当要求境外船】舶船东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外派!海员在境《外船舶船东》纠正前不得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第,二十八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建立【与境外船舶船东、】外派海员的沟通【机制及时核查并【妥善处理各种投诉
!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对外派海】员,工作期间《有关: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工作技能及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跟踪!管理为外派海员履行!船,舶配:员服务协议》提供必要支持—。
第二十九—条 海员外派机构】不得因提供就业机】会,而向外派海员收取】费用:
? 海员外派机】构不得克扣外派【海员的劳《动报酬?
,
《 海员?外派机构不得要求】外派:海员提供抵》押金或者担保—金等:
,
,第三十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为所服务的每名外!派海员建立信息档案!主要包括
】 (一)外派海员!船上任职资历—(包括所服务的船】公,司和船舶的名称、船!籍港、所属国家、上!船工作起止时间等情!况);
》。 (二)外】派海员基本安全【培训、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情》况;
》。。 (三)—外,。派海员?适任状况、》。安全记录和健康【情况;
— (四)—外派:海员书面《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就业协议等
】
《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数据和有关档案】信息
第三十【一条 ?海员外派机构不得】把海员外派到下【列公司或者船舶【
—。(一)?被港口?国监督检查中—列入黑名单的船舶】;
— (二?)非经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或者国际保赔!协会:成员保险的》船舶;
【 (三)》。未建立?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的公司或者船舶
!第,三,十二条 海员外派】机,构因停止《经营或者资质被【吊销、撤销的应当对!其外派在船的海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方?案报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安排方案报【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并由交通《运输部?及时通?报外:。交部及相关》使馆:、领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