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海员外派!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
第二》十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遵守国家《船员管理、船员服务!。管,理、船?员证件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对外《劳务合作等》有关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履行诚实守信【义务:
第二十一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保证:本规:定第五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各项海员外!派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二十二条 海员【外派:机构为海员提供外】。派服务应当与—外派海员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 书面《服务合同《应当包括海员外【派机构对外派海员工!作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外《派海员在境外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安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法】。规执行
》 : 外派海员与我】国的航运公司或者其!他相关行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海员外】派机构在外派该海】员时:应当事先经过外【派海员用人》单,位同意
第二十三!。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依法【。为外派海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四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在充—分了解?并确保境外船舶船】东资信和运营情况良!好的前提下方—。。可与境外《船舶船东签订船舶】配员服务《协,。议
:
第:二十五条 海员外】派机:构与境外船舶—船东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符合国内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要!求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一)》海员外派机构—及境外船舶船—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外派船员的】数量、素质》要求派出《频率培?训责任?外派机构对》船员:违规行为的责任分】担等:;,
—。(二:)外派海《员的工作、生活条件!;
《 (三)协议】期限和外派》海员:上下船安排;—
: ?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其支?付方式;
— (五—)正常工作时间【、加班、额》外劳动?和休息休假;
】 (六)船舶!适航状况及》船舶航行区》域;
— (七)境外船舶!船东为保证外派海员!获得:人身意外、疾病等赔!偿所取得的财务【担保;
— (八》。)社会保险的缴纳;!
(九)!外派海员跟》踪管理?;
(】十,)突发事件处理;
!
《 (十一)外派海员!遣返;
【 (十二》)外:派海员?伤病亡处理;
! (十三)外派!海员:免责条款;
—
: (《十四)特殊》情况:及,争议的?处理;
】 (十?五)违约责任
】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将》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与外派海员利益【有关的内《容如实告知外—派海员
第二【。十六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根据【派往船?舶的船旗国和公【司情况对外派—海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风俗习惯和注】意,。事项等?任职前?培训并根据海员外派!实际需要对外派海员!。进行必?要的岗位技》能,训练
第二十七条! 海员外派机构【在外派海员上船工】作前应当保证—外派海员与境外【船舶船东签订就业协!。议协:议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 (一)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涉及外《派海员利益》的所有条《款;:
》 (二)境外船舶】。船东对?外派海?员工:作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
(三)外!派海员在境外—发生紧急情况时境】外船舶船《东对其的安置责任】;
《 (四)违【约责任?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负责审《查就业协议的—内容发?现,不符合?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有关外派】。海员权益保障的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国际公》。。约规定?或者存在侵害外派海!员利益?条款的应《当要求境《外船舶船东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外派海】员在境外《船舶船?东纠正前不得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第二十八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建立与境外船【舶船东、外派海员】的沟通机制及时【核查并妥善处理【各种投诉《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对外】派海员工《作期间有关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工作技?能及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跟踪管》理为外派《海,员履:行船舶?配员服务协议提供】必,要支持
第二十】九条 海员外派机构!不,得因提?。供就业机会而—向外:。派海员?收取费用
— 海员外【派机构不《得克扣外派海—。员,的劳动报酬
【 海员外【派,机,构不:得要求外派海员提】供,抵押金?或者担保金等
【。
第:三十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为所!服务的每名外派海】员建立信息档—案主要包《括
《 (一》)外派?海员船上任职资历】(包括所服务的船公!司和船舶的名—称、船?籍港、所《属国:家、上船工》作起止?时间等情《况);?
(二)!外派海员基本安全培!训,、,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情况;?
,
: (三)—外派:海员适任状况、【安全记录和健—康情况;《
? (四)外派】海,员书:面,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就:业,协议:。等
?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数据—和有关档案信息
!第三十一条 海【员,外,派机构?不得把海员外—派,到下:列公:司或:者船舶
!(,一,)被:港口:。国监督检查》中,列入黑?名,单的船舶;
】 , (二)非经【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或!者国际保赔协会成】员保险的船舶;
!。 (三—。)未建立《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的公【司或者船舶
—
,第三十二条 —海员外派机构因【停止经营或者—资质被吊销、撤销的!应当对其《外派在船的海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方案:报,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
?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安排【。方,案报: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并由交通》运输:部及时通报外交部】及相关使馆、领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