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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第五条 !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 ,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三:)有3名以上熟悉海!员外派业务的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国际航行海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1名具有两年以【上海员外派相关从业!经历的专《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包:。括船员服务质量【、人员和资》源保障、教育—培训:、服务业务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 (五)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第六条 【申请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应当提!交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机构—申请从事海员—外派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住所所在地没】有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定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第八条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开展:许可工作 》 第九条《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电子或】者纸质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颁发资【质证书之日》起1:5日内将海员—外派:机构名?单报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并由:交通运输部及时【通报外交部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 — 第:十,一,条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海员】。外派机构应当自变更!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境外企业、!机构在中国境内【招收外?派海:员应当委托海员外派!机构进行    ! 外国驻华代—表机构不得》在境内开展海员【。外派业务 —第十三条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实施年审—制度:    》 年审主要审—查海员外派机构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及合法经营、规】范运作情况 第十!四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周年日前60日【。内向核发《证书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进行年—审,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年审申请文书; !    (二)年审!报,告书包含海员外派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各项制度有效】运行以?及本规定《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海员外派机构—通过年审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其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的年《审情况栏中》。予以签注 第【十六条 《海员外派机》构年审不合格—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督促海员外—派机构继续》承担对已派出外派】海员的管理责任;】如期:改正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的》年审情况栏》中注明情况予—以通过年审;—逾期未?。改正且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海员外派【机构资质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在—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60》日以:前向核发《证书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延》续手续申请办—。理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延续《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延!续申请?;     【(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材料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向核发证】书,。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 (一?)海员外派机构自】行申请?注销的;  【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三!)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 —第十九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缴存海员外【派备用金海员—外,派备用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备用金!的缴存金额》。、使用管理》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