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
,第五条 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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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 (三)有3名【以,上熟悉海《员外派业务的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国际航行》。海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1名】具有两年以上海员】外派相关从业经历】。。。的专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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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包括船员服—务,。质量、人员和资源】保,障、教?育培训、《。服务:业务: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 (五—)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第六条 申请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应当提—交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机构申请—从,。事海:员外派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住所所》在,地没有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定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第八:条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开展许可工作
!第九条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电子或者纸!。。质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颁发资质证】书之:日起:15日?内将海员外》派机构名单》报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并由交《通运输部及时—通报外?。。交部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
第十一条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海员》外派机构应当自【变更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
第十二条》 境外企《业、机构在中国【境内招收外派海员应!。当委托?海员外派机》构进行
《
外国驻华!代表机?构不得在境内开展】。海员外派《业,务
第十三条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实施!年审:制度
【 年:审主要审查海—员外派机构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及合!法经营、规》范运作情况
—
第十四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周【年,日前60日内向【核发:证书: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进行年《审并提交《下列材料
— : ,。 (一)年审—。申请:文书;
— (二)—年,审报告书包》含海员?外派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各项制度》有效运行《以及本规定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海员外派机构通过!年审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其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的—年审情况《栏中予以签注—
第十六条—。 海员外派机构年审!不合格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督促海员外—。派机构继续承担【对已派出外派—海员的管理责—任;如期《改正: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的年审情况!栏中注?明情况予以通—过年审;逾期未改】正且: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海员】外派:机构资质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在—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60!。日以前向核发证【书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延续手续申请!办理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延!续,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延续申请;》
《 (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材料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向?核发证书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 (一)海员】外派机构自行申【请注销的;
!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 (三)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
!第十九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缴存海《。员外派备《用,金海员外派备用【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备用金【的缴存金额、使用】。管理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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