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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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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申】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
(】三,)对: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合》理的目标定位和【明确的战《略规划并且符合【其总体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 (四)具有!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五)监管评级良好;!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一百七十三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申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应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申请【人,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申请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资产?证券化资格的许【可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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