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2023年 建标库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外商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制定。

    境外机构不得直接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境外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