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建标库

第六章 保障支持

第二十五条 在支持做好科学研究基础上,国家语委充分发挥项目的人才培养功能,拓展项目负责人、研究骨干的成长空间。国家语委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为项目负责人、研究骨干在学习研修、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国际学术交流、成果出版宣传等方面创造条件。

第二十六条 国家语委相关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工作任务等优先考虑项目负责人、研究骨干。项目负责人、研究骨干申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国家语委建立“传帮带”机制,推荐相关资深专家对项目负责人、研究骨干加强指导。国家语委通过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打造资源共享平台等方式,促进项目负责人、创新团队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协同创新。

第二十七条 鼓励依托单位在科研条件、经费使用、考核激励、培养锻炼等方面对项目负责人、研究骨干给予重点支持。

第二十八条 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创新团队,加大支持力度,优先考虑纳入国家语委研究型基地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