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设立和申请
第四条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语言文字事业重大需求,结合新兴领域和交叉学科,编制关键研究领域指南并定期发布。领航计划依据指南设立个人攻关项目和创新团队攻关项目,项目申报面向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采用“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遴选。
第五条 个人攻关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事业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身体健康。
(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已取得突出成绩。
(四)申请人具有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经历。
第六条 创新团队攻关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团队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事业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团队研究方向稳定、与指南领域契合度高,有可行的项目计划,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良好发展前景。团队年龄结构合理,学科交叉性、专业多样性、能力互补性好。依托单位的团队成员数(包括团队负责人)不少于5人。有合理的人才梯队培养计划,中青年成员(48周岁以下)不少于总人数一半。
(三)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创新性的学术思想、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已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服务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成绩突出。
(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科研水平居研究领域前列,创新业绩突出,团队负责人或研究骨干近3年内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取得标志性成果并得到学界广泛认可。
鼓励融合不同专业、学科、领域、单位、地区的力量组建研究团队。鼓励与国外相关专家加强合作。
第七条 项目申请人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依托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统一提交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语委科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