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五条 ?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由游【艇所有人负责—游艇所有人应当负】责游艇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游艇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保证游艇航】行、:停泊以及游艇上【人,员,的安全
!委托游?艇俱乐部《。保管的?游,艇游艇所有人应当】与游艇?俱乐部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游艇航行、!。停泊安全以》及游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责任
!
游—艇俱乐部《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及【其与游艇所有人的约!定承担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游艇俱乐部】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安全和防污染能力
!。
(一【)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 (二?)具有相应的—游艇安全停泊水域】配备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设】施配备?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
(三!)具有为游》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
—(,四)具?有回收游艇废弃物、!残油和垃圾的能力】;
(五!)具有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
【
第二十七条 游艇!俱乐部依法注—册后应当报所在【地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 ,。海事管理机构对备案!的游艇俱《乐部的安全和防【。。污染能力《应当进行《。核查具备第二十【六条:规定能力的予以备案!公布:
第二十八—条 游艇俱乐—部应当对其会—员和管理《的游艇承担下列【安全义务
! (一)对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开:展游艇安全、防治】污染环境《知识和?应急反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
(二)督!促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遵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规定落—实相应?的措施;
— : (三)保障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的游】艇的安全;
】 ?(四)核查游艇、】。游艇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保证出航游艇、游】艇操作人员持—有相应有效证书;
!。
(—五)向游艇提供航行!所需:。。的气象、水》文情况和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警)告《等信息服务》;遇有恶劣气候【条件等不适合—出航的情《况,或者海?事管理?机构:禁止出航的警示时应!。当制止游《艇出航并通知已【经出航?的游艇返航;
!。 (六》)掌握游艇的—每次:出航:、返航以及乘员【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 ?(七)保持与游【艇、:海事管理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
】 (八)按—照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管理的应急!演练和游艇成—员参加?的,应急演习
—第二十九《条 游艇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水?上搜救专用》电话号码、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水上安全频—道和使用须知等内容!
第三十条— 游:。艇遇险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操作人员及其【他乘:员、游艇俱乐部以及!发现险情或者—事故的船《舶、人员应当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游艇俱乐—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救援到达之—前游艇上的人—员应当尽力自救
! 游艇操作】人,员及其?。他乘员?对在航行、停泊时发!现的: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求救信息或者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需要施?救的在?不严重危及游艇【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游艇应当尽—力救助水上遇—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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