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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制定程序和管理!
第三十【。条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需要以规章!形式制定的应当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履行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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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需要【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及有关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履【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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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后应当!按,。照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确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接受备案审查机】关监督
第—三十二条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行政裁—量权基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作出修改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按照《程序:修改并公《。。。布
第三十三条】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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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裁量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嵌入: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指引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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