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2024年 建标库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2号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已经2023年10月7日应急管理部第2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