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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一】条 从事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民航!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七十二条! 持有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保证其运营条件】。持续符合颁发—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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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运营】条件发生变化等承】运,人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撤【销其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第七十三条 】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地面服务《代理人、《危险品培训》机构: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的【地,面服:务代理人、危险品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日常检查监】督其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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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托!运人、托运人—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作为严重失信行为!记入民?。航行业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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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伪?造危险?。品航空运输相关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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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规托:运危险品货》物造成危《险品事故或者严重征!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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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规:托运危险《品,货物12个月—内造成危险品一般】征候两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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