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四章 用地收回
】
第《。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出!机构可以向临时用地!单位发送临时—用地收回通》知提前收回土地【
《 (一)》未按临时用》地使用?合同约定《使用的?;
— (二)近期建【设用:地,供应需要《的;
?
(三)抢!险救灾、疫情防【控需要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临—时用:地单位应当按临【时,用,地收回通知的—要求: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拆除交回土地其!中属于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应当》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工作?剩余土地补偿费不予!退回;?属于前款《第(二)(三)项】。情形的剩余土地补】偿费按剩《余使用天《数折:算后不计利息—予以退?回剩余?使用天数自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完毕之日起—算临时用地单位持】派出机?构出具的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支取复【垦费用
《
第十九条》 临时用地单位】可以至迟于使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主动退出【临时用地并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和土地复垦—(恢复)工作—交回土地剩余—土地补偿费按—剩余使用天数折【算,后不计利息予以退】回剩余使用天—数自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完毕之—日起算
第二十】。条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派出机构!应当向临《时用地单位发送【临,时用地收回通知并】。函,告土:地储备机构、辖区街!道办事处或者原土】。地管理?单位做?好临时用地收回【准备工作
—。 临时—用地单位应当按临】时用地使用合同约定!在到:期前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和土地恢复工作交!回,土,。地
第二》十一条 涉—及土地?复垦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后《提出复垦验收申请】派出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复垦验收《并完成土地移—交工作
】 派出机构应当【依法监督临时用地】单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对逾期未!。完成:。土地复垦或者土地复!。垦未通?过验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移交辖【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按规】定予:以,处,罚,并由派出机》构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为完成复】垦代:为完成复垦的—由派出机构出—。具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按照《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约定从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中】支取代为复垦所【需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 临时用地单位【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和土地复垦】(恢复)工作后【由派出机构牵头组】织土地储备机构【。、辖区街道》办事处或《者原土地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完成土地移—。。交等工作
】 临时用—地,需移交入库的—派出机?构应当在入库—前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临:。时用地单位按意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第二:十三条? 现?。状,地,类全部为建设用地】。的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的建筑!确需保留作为—后续使用《的后续使用的临时】用地单位《原则上应当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提供临《时建筑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由派出机构—。征求辖区住》房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意见住房】。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法出具意见!其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消防相关手】续,派出:机构按现《状办理入库手续或者!交回原土地管理单】位后续使用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申,请临时用地经派出】机构批准后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合同、办理(变】更,)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临时》用,地单位逾期未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拆】除、:未完成土地》恢复工作或》者拒不退还临时用】地的派出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移交辖【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辖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等,规定依法处理并【清拆完毕后》函,告派:出,机,。构由派出机构组织】土,地储备机构、—辖区:街道办事《处或:者原土?地管:理单位办理临时用地!移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