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一般规则 !第五条 临时用地!使用范围包括  !   (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临:时使用的土》地 ?   ? (:二)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临时使【。用,的土地 《 ,。    (》三):考古和文物保护【工,地建:设的临时《性文物?保护:设施、工地安全设】施、后勤设施临【时使用的土地 【     (四)国!家,、广东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第六条 ! 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鼓励在主体项目用】地范围内解决用地】需求确?需在:主体项目用地范【围外解决的应当【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由派出机构—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临!时用地规模   !  (一)》建设项目批准土【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其临时用地规模!不,超过30《00平方米》;土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其?。临时用地规模不超过!。。。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辅助工程【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根据临时《用地单位提》供的相关必要性说明!材料:可以适当增加临时】用地规模 》。。 , ,   (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地》。。质勘查、考古和文物!保,护,工地建?。设等: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根据临时用地【单位:提供的必要性说明及!地质条件等》材料确定《临时用地规》。模, 第七条 申请!临时用?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不】影响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近期规【划、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等各层次《规划与计《划的实施  【 ,  (二)》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和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植物原生地》     —(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使用后土—地复垦难度》较,大,的临时用《地,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制梁场、!拌合站等使用后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临?时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或者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选址】国家对直接服—务,于铁路、公》路、水利工程—施工:的制梁场、拌合【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临时?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当对占用耕【地的必要性和—唯一性进行论证出】。具承诺书明确土【地复垦完成时限和】恢复责任 》。    《 (四)建设项【目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或》属于允许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其:临时用地可以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选—址其他建设项目【的临时用地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选址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选】。址的临时用地—应当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定办】理,严格:落实:恢复责任 》   ?  (五)》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选址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当对临时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必,要性进行论证—严格:落,实公示要求、复【垦,复,绿、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及生态—。恢复责任  【   (六)不得】迁,移、砍伐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不,得使用I级保护林地!。;原则上不》得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林地】、乔木?林地难以《避让林?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林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涉古树名木原—。址,保护审核的相关【手续    【 (七?)临时用地》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或者土【地恢复?方案临时用》地现状地类涉—及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整个》地块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其中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或者生态保护【红线内选《。址的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其—他情形由派出—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现状地类全部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编制土!地恢:复方案?使,用,后恢复为场》地平整且无建(构】)筑物的可供利【。用状态     !(八:)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或者《。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当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   (九)涉及】现状正在运营或者正!在建设的油气管线】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场—所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当开:展安全评价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运营单—位等出具的书面同】意意见涉及规划油气!管线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场所—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当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建设计划出具】的书面意见》并按其意《见,落实:相关工作    ! (十)涉及—蓝,线、黄线、》高压走廊、》紫线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微波通道、市】政道:路、城市绿》地、轨道安》全等其他控制范【围的以及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取得水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文物保护、!。城管和综合执法【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意见】 , 第八条 临时】用地申请主体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原则上!由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申请其【中产权归政府—的建设项目可以由】建设:单位申请  【   (二)地质】勘查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由地质勘查批准文件!、勘:查许可证确定的【主体:单位申请考古和【文物保护工地建设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由项:目批准文件》确定的主体单位申】。请     (】三)施?工单位不得》作,为临时用地申—。请主体 第—九,条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核发《临时用地批准文件】之日起算 —第十条 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以下简—称土地补偿》费,)按照我市地价【测算有关规定计【收产权归政府的【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不计收土地补—偿,费   》  临?时使用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本条前款规定的50!%计收 第十一条! :临时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或者地上建—(构)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