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流:转范围、期限及方】式
》。第十:条 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明确并依】法取:。得国家统一式—样林权?证书的可以依法流转!但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得】流转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态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不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承包、合资—合作、出租的—。方,式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
—
第十》二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再次:流转的?不得超过《。上一次流转合同【约定的剩余期限【
第十三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可以采取承【包,、转包、《互,换、转让、出—租、抵押、合资合作!等方:式自:留地、自《留山的?。林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转让
! 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应当依法采!用承包、转包、【出租、互换、—合资合?作的方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 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应《当依法采取》承包、转包、出【租、抵押《、合资合作的方式
!
第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有偿】。取得宜林荒》山荒地的《林地:经营权、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