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林?地的使用权》。人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和用途依法!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林地?使用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应当:遵守本条例 【     —依法征收《、征用?林地使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的不适!用本条例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工作的领】导为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工作的开【展及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监,督管理工作 — ,     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   ?  :(一)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     —(二)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 :。 ,   (三)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协商— 第七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后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珍贵:、濒危?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的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大树?的保护义务》同时转移《 , : 第八条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妨碍森林、林】木、林?地,流转 《  ?   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所得收益归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 ,第九条 鼓励—。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自愿联合依法【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以资金、森林、林】。木、林地、产—品、:劳,力等形式出资—或者折?资折:股,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