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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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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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是指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理,念人与人和睦相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社会形—。态
《。 , 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为实现生态文明【而,。从事的?各项建设活动及其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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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活,动应当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不得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抵—触
第五条】。 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区域分》异与整体优化相结】。合、市场激励与【法治: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染—物产生?量减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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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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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 第七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并保障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检举、投诉和控告】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开】展世界地球日、【环境日、湿地日【、低碳日、节水日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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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年八月为本省生!态文明宣传月—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建设!生态文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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