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工程项目!(以下?统称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 —。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煤尘、顶板—。等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不,得先施工《后报批、《边施工边修改 ! 第十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参与煤矿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负总《责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 》 ?第十六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 ,。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进行生产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   《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七)及时、如实【报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有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二)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  (四《)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     (五)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规程—的行为发现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危险区域内】的作业撤《出作业人员; !     》(六)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   ? (七)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  (八)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主要技术负责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技术管理体系—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负有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    (一)【遵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三)及?时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   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所在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     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无正当理由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第二《十一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分别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  对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容易自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相应的》专,门防治机《构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 : 第二《。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     【井工煤矿《企业的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第二十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实行安全限员制度】。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井下工作时—间管理制度煤矿井】下工作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第二—十五条 《煤矿企业使用—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设【备台:账和追溯、》管理制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对安?全设备购置、入库】、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维修、改造、报废!等,进,行,全流:程记录并存档—     煤!矿企业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工艺具体目录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制定?并公布 — 第二十六》条 煤矿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排水、《排土等?主要:生产系统和》防瓦斯、防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冲》击,地,压、防火、》防,治水、?防尘、?防热:害、防?滑坡、监控与通讯等!安全设施《应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管理和技术【要求 》     煤矿【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正常使用 【。 第二?十七条? 井工煤矿》应,当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出口、】独立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尘供《水系统、防灭火系统!、供配电系》统、运送人》员装置和反映煤【矿实际情况的—图,纸并按照《规定进行瓦斯—等级、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 》     井—工煤:矿,。应当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承担【 《第二十八条 露天】。煤矿的采场》及排土场边坡与重要!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应当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露?天煤矿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价:评价范围应》当涵盖露天煤—矿所有边坡达不到边!坡稳定要求时应当修!改采:矿,设计:或者采取安全措施同!时加强边坡监测工】作 第二十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  ?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职救护【队;:不具备设立专职救】护,队条:件的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邻近的】专职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发生事故时专职】救护: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煤矿开》。展救援 第三!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在依法》。确定的开采范围内】进行: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 —    采矿作业不!得擅:自开采保《安煤柱不得》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 第【三十一条 煤矿企】业不得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正常》生产:煤矿因?地质、生产技术【条,件、采煤《方法或者《工艺等发生》。变化:。导致生产《能力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依法重新《核定其?生产能力《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进,行生产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煤矿灾害程度和】类型实?施灾害治理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第】三十三条 煤—矿开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编制专》项设计   !  (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     !(二:)有:冲击地压危险—的;:     (!三)开采《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水体、铁路下压煤】或者主?要井巷留设煤柱【的; ?     (】四)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或者周?边有老窑采》。空区的; 】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  】   (六)其他】需要编制专项设【计的 第三十!四条 在煤矿进行石!门揭煤、《探放水、巷》道贯通、《清理煤仓《、强制放《顶、火区密》闭和启封、动火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采《取,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定期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经煤【矿企业负责人签字后!每季度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所!在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 【  :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定期对所!属煤矿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受影响区域生产、建!设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  《   (四)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  (六)超层【、越界开采》。的;: ,     【(七)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 ,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    (十)【。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工艺《的;   】  (十《。一)未按照规定建】立监:控与通讯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  (十二)—露天:煤,矿边:。坡角大于设计最大】值,或者边坡发生严重】变,形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三)?。未按照规定采—用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    》 ,(十四)《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   (十五—)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外包的;》 ,     (十!六,)改制、《合并、?分立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合并、《。分立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 —    (十—七)有其他重大事】故隐患的 — :第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地《。方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配合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者【拒绝、阻挠 !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地!方,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查处的事《故隐患煤矿企业【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报告整【。改,结果 第三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及时《足额安排安》全生:产,费用等资《金,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煤矿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