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城市更新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督导考】核将城市更》新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   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考核细!则定期组织统一督导!、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和后期运】营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更新—目标、更《新方向进行建设【和运营 》 :第三十五条 —对于违反城市—更新有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县(市)、》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更新信】息系统? :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托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对—城市更新活动进行统!筹推进、监督管理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