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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更新【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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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督导—考核将城市更新【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 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考核细】则定期?组织统一督导、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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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和后期运营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更新目】标、更?新,方向进行建设和运】营
? 第?三十五条 对于违反!城市更?新,有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县:(市)、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更新【信息系统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托》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对城市更新!活动进行统筹推【进、监督管》理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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