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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政,务服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务服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考核、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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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好差评”覆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评价结果应当公【。开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建立差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对:实名差评《事项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回访核实对于【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事项立!即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限期整【改必要时由督查部门!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申请!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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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对实名差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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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部?门应当畅通现场【、电话、信函—、,网上等?线下线上反映诉求】渠道建立政务服务】诉求:响应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受理、办理、!反馈、督办和回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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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和群—众代表等担》任监督员听取—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务服务工作》开,展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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