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政务《服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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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务服!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考核、奖惩!机制
第【三,。十二条 《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好差评!”覆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评价结果应》当公开
】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建立—差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对实名差《评事项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回访核实对于—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事项立即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限期整改!必要时?由督查部门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申请—人反馈
! ,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对实名差》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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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政务》服务部门应当—畅,通现场、电》话、信函、网上等】线下线上反映诉【求渠道建立》。政务服务《诉求响?应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受理、办理、反【馈、督办和回访工作!机制
第【三十四条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和群【。众,代表等担任监督员】听取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务服【务工:作开:展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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