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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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能源规划【等组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燃气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实际编制!。本,辖区内的燃气发【展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燃,气发展规划》涉及城市空间—利用的内容应当与】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燃气管道》及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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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和燃气行业实际【编制:燃气工程《建,。设、:生产运营《以及燃气管》道及设施、器具的技!。术规范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
第!十三条 本—市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或者预《留燃气管道及设【施建设用地
!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需要《。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由政府或者管】道燃气企业负责投】资建设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料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
【对未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已建成住宅区!和城:。中村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管道燃气《。改,。造管道?燃气:企,业、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
— , 市政燃气管—道,已覆盖且《已开通?管道燃气的》区域应当停止瓶组】或者瓶装供气但【不符合?燃气管道安》装,或者使?用条:件无法开通》管道燃气的用—户,除外具体《除,外情形由市燃气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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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燃气工程—建设应当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程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 建设单位在【编制:管道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就气源接入点】和用气需求等征求管!道燃气企业的意【见
鼓】励商业综合体的管】道燃气设施集—。中,布局
第十—七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备案未按照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文件资料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移交
第》十,八条 管》道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管道【及设施、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管道燃》气企:业并对移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正当理由—管道燃气企业不【得拒:绝接收
!。移交工?作,完,成前建设单位—负责管道及》设施的管理、—维,护,;发生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更新移交工—作,完成后管道燃—气企:业,、用户?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负责管道及设—施的:管理、维护
! 管道燃》气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两年自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在建《设单:。位办理?供气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工程燃》气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的—。接驳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更新和改造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需要提》前更:换或者延长使用年限!的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市,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用户共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其相》关费用由管》道燃气企《。业承:担;用户共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用户】自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更】新和改造《由用:户负责其《相关费用由用户承担!
《。 管道《燃气企业对用—户共用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时物业服务】。人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 用户实》施燃气管道及设施】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应,当事先征《求管道燃气企—业的意见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并配合用《户实施相关维修【、更新或者》。改造工?作
》 非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及,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责任及费用承—担按照供《用气合同《。的约:。定实施?
瓶装燃!气用:户所使用的》气瓶由产权人负责】维护、?更新;气瓶调压装】置、连接管、—燃气器具《。等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第二【十二条 高压、次!高压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需要进】行改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区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 (一)《符合:燃,气建设?专项规划要》求;
?。。
: : (二)《有保障安《。全施:。工的设计、组织【和实施方案;
!。 , (?三)有不影响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 前款—规定以?。外的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需要进行改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于实施改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材料《报区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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