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能】源规划等组》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燃气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实?际编制本辖区内【的燃气发展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燃:。气发展规划涉及城】市空间?利用的内容应当【与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燃气管道—及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和燃:气行业实际编制【燃气工程建设—、生产?运营以及燃气管道】及设:施、器具的》技,术,规,范,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
第十三—条 本《市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或者预留》燃气:管道及设施建设【用地
【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需—要,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由政府或者管】道燃气企业》负责投?资,建设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料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
对未】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已建成住《。宅区:和城中村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管道!燃气改造管》。道燃:气,。企业、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
市】政燃气管道》已覆盖且已开通管道!燃,气的:区域应当停止瓶【组或者?瓶装供气《但不符合燃气管【道安装或者使用【条件无法开通管道】燃气的用户》除外:。具体:除外情形由市燃气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 燃气工程》建,设应当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程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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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编制管道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就气源接》。入点和用气需求等征!。求管道?燃气企业《。的意见?
?。 鼓励商业综合!体的:管道燃?气设施?集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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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备?案未按?照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文件》资料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移交:
第十八》条, :管,道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管道?。及设:。施、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管道燃?气企业并对移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正!当理由管道燃气企】业不得拒绝接—收
— ,移交工作完成前建设!单位负责管道—及设施的《。管理、维护;发生】。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更新移?交工作完《成后管?道燃气企业、—用户: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负责管道及设施】的管理、维护
】 《管道燃气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两年自—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在建设单《。位办理供气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工程《燃气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的—接,驳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更新和—改造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需要提前更换】或者延长使用年【限的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市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用户共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其—。相关费用由》管道燃气企业承担】;用户共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用户自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更新和改造—由用户负责其相关费!用由用户承》担,
》 管道燃《气企业?对用户共《用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时物业服—务人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 用户实施燃【气管道及设施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应当事先征求管道!燃气企业《的意见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并:配合用户实施相关】维修、更新或者改】造工作?
—非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及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责任及费用承担】按照供用气合—同的:约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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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燃气:用户所使用的气瓶由!产权:人负责维护、更新;!气瓶调压装置、连】接管、?燃气器具等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第二《十二条 高压、次!高压: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需要进行改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区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符合燃】气建设专项》规,划要求;《
》 (:二)有?保障安全施》工的设计、组织【和实施方案;
】 (三)有不!影响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 前款—规定以外的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需!要,。进行改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于实施改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材料报》区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