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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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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指标和布局》安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逐级分解下达】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必须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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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行指标《控制具体保护面积由!省人民政府确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麻生!产基地和名、特、】优、稀、新》农产品生产》基地;
》 (二)!高产、?稳产田?和有良好水利条件】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以:及经过治理、改造】和正在?实,。施改造的《中、低产田;
】 (【。三)城市和独立工矿!区蔬菜生产基—地和拟?建设的蔬《菜基地;
! (四)农业】教学、科《研、:。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用地和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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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需要予以】保护的耕地
!第,十,条 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分为三!级
》。 《(一)生产条件好】、产量高、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一级【基本农?。田;
! (二)生》产条件较好、产量】较高、十年》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二?级基本农《。田;
》 (三【)五年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三级基本农田—。
《第,十一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技》。术,规,程,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设!立保:护标志?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档案
】 : 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逐地块登!。记造册?编制图表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送以下资料!同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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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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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
— (《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汇总表;
! —(四)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表;
】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登记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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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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