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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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户?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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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养殖场(小!区)是指达到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
! 畜禽养殖户】。是指在?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以下常年生猪【存栏量?十头以?上或:者,家禽二百五十只以上!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 其他《畜禽养殖量以折算成!猪当量?确定:养,殖规模
】 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水、—恶臭气体、》畜禽尸体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功能区管委】会)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络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和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 ,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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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展和改革、】科技、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依】法组织制定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现本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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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户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对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有权】举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功能区管】委会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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