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可以并【处警告、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在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地面—、树木上刻画—、涂写、《张贴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可以并处》警告、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 《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的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予》以劝阻;拒》不,改正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携带犬只出户!未使用束犬绳—(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予以清除可》以并处警告、—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行为【人因实施不文明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仍不改正的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可以依法在!。合理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其不—文明行为
—。 第三十八条【 行为人采取威胁】、侮辱、殴打—等方式打击报复不文!明行为劝阻人—、制止人、投诉人】或者举报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对于有关【单位未履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发【出提示函要求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参加精神文明创!建,相关评选活》动资格等方式督促其!履行职?责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