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擅自进!行地名命名、更名的!由有审?批权的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取【。。缔并对违法单位通报!批评
《 (二】)擅自?编排门牌号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地名标志制作的样!。式、规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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