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使,。用、标?志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范围包括
》。
《 : (一)山、—湖、江、河、湾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 《。 (二)行政区划!。名称和建制村、社区!等区域名称;
! (三)园!区和农、林、茶场】等经济区域名—称;
【 , :(四)自然村、住宅!区、区片等居民地】名称;
— 《 ,(五)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市政?设施:名称;
— (—六)公?路、轨道、车—站、港?口、水库《、闸坝等交通—。、水利专业设—施名称;
! (七)大【。厦、大楼《和城、?中心、广场等—大型建筑《物(群)名称—;
? :。 (八)幢】号、门号、室号等门!牌号;?
【 (九)《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纪念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名称;
【 ? (十》)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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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地名管理坚持尊重!历史和?现状:、维护地名相对稳】定、确保地名—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 市、?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划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公安、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市—、县级市地名—。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沿革、人】文背景和城乡—。建设现状、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调整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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