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 — 第三十七条 【。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倡导、褒扬守信【行为依法惩戒、约】束失信行为》 :     市【发展改革部》门对市场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开展本】行业、本《领域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十?八条 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诚,实守信信《用,。主体可以《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    《(一)在实施行政许!可中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 ,     (二)】在实施财《。政项目安排》、资金补助、招商】引资、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     !(三)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给予信用加分!、提升信用等—。次; 《    》 (四)在日常【监管中优化检查频】次; 《     (【五):在,信用门?户网站或者》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   !。  (?六)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 第三十九—条 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由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和》。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构成! 《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可以编制【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发—生清单所列相关【联失信行为》的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惩戒措施 【     【(一)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检查;》 《。    (》二)在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中《给予:信用减分、降低信用!等级;?   —  (?。三,)申请政府补贴【。、政:策支持事项》中,给予相应限制—; :     【(四)?对,。失信主体约谈—; 《   ?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 , 第四?十一条? 信:用,主体的下《列失信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 ?  ?   (一)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  (?二)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  :   (《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 :     (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 ! ?。 ,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    — 严重失信行为的认!定应当按照国—家制定并公布—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办?法确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应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 (一)限制或者禁!止进入?相关行业; —     (】二)限制相关任职资!。格; —    (三)【限,制享受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政策—; 《    《。 (四)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   (五)—限制高消费;— 《 ,  :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依据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确定的》。。惩戒措?施,。根据信用《主体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遵!循合法、关联、【比例:原则给予轻重适度的!惩戒   —。  禁止《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外增设惩戒措施、】。扩大:。惩戒:对,。象范围?或者在法定惩戒【标准上加重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