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选型配—置,、制造和安装 【 第九条 【电梯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范和标准 — 第十》条 电梯生产—单位经?依法许?可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场所和检验手!段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生产并接受》。国家规定的监督检】验    】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安装电梯—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一)保证—电梯井道、底—坑、机?房、:导轨安?装基础等工》程专项设计符合电】梯,安装、使用、底坑防!漏防潮、《机,房温度湿度调节的】要,求;  【   (二)监督】电梯土建工程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     【(三)?电梯:安装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电梯安装【等单:位对电梯井》道、底坑、机房、导!轨支架预埋》等,土建:结构进行现场—。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安装电梯;—   —  (四)不—得将乘客电梯用【于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载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 : :    (五)【新安装的电梯交付使!用前会同《基,础电信企《业完:成电梯井道》、轿:厢内通?信信号有效覆盖【;     !。住宅小区安装电梯】的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     【安装消?防电梯应《。当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消防电【梯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救援?、消:防需要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建筑、》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等安?装电梯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 第十三条 电】梯,土建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的部【门不得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验收合?格证明?   —  电?梯土:建工程防渗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十四:条, 本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通】过房屋?安,全性论证符合建筑结!构、消防等标准【和要求 《。   》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土建工—程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批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     !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在土建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新安装》的电:梯建设单位》应当在电梯机房内安!装空:气调节器 — 第十六条— 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建设单位应当安】装具有安全管理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等功能的—智能:化,装置按照规定开放】统一:接口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新安!装的乘客电梯—还,应当安装《具有:人,工智能?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设【施 》   ?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乘客电《梯没有安装运行管理!智能化装《置或者视频监控【设施的在重大—修,理或者改造时电梯】使用单位《可以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加装 第十!七条 电梯安装、】重大修理或者改【造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电梯施工!。单位将?钥匙、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移交给?电梯:使用单位即为交付】使用电梯施工单【位应当在《交付使用前采取措】施防止?电梯被擅自使用 】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施工单!位移:交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存入安全】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明确—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五,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存在质!量问题的《电梯生产单位应当】负责:免费修理或》者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