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测绘》成果与测量标志管理!。。。
,。
第二十八条 !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工作
!第二十九条》 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汇】交制度汇交程序和】方式按照国家—、省:有关测绘成果—管理: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 ?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测绘项目检验—。合格:后三个月内》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
?
测绘!单位:应当对其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 第三十一条【 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资料的汇交!接收、保管制—度配:备,必要的存《放设施确保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备份异地存放
【
: 测绘【成果资?料,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以及涉密】。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传递、保《管、销毁等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 《 测绘主管部—门会同保密部门负】责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三十二—条 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查询】测绘成果的测绘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第三十】三条 向他》人提供?使,用财政资金完成的测!绘成果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使,用财政资金完—成的测绘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无偿!提供:
》 (一)用于国!家机关决策、—。行政管理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
!
《 , (?。二)用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无偿【提供的其他》。情形
》 除—前款规定外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第三十四《条 自然资源规【划、:民政、新闻出版、】教育:、市场监管、国家安!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地?图及:地图产品《和地理信《息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主要表现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由:市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 ? ,。市测:绘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地图内容!审查工?作机构完成地图集】(册)?、政:务服务用图和互联】网公益性地》图审:查技术工作》
? 地—图印刷完成后—三十日内编制—。。单位应当《将,样本一式两份—送市测绘主》管部门存档》。
: , 第:三十六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测—。量标志保《护措施
! 其他《。部,。门和单位《自建的测量标—志由:设立测量标志的【部,门和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永久性测量—标志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
》因,建设工程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迁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