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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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县级!。市测绘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基础测绘市、—县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建设与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测,绘,。。基准体系;
】 《 (二?)测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等数字【。产品;?
《 (三—),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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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编?制与更?新,本级行政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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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本》行政区域《内地理国情》专题监测及》其数:据库:更新维护;
】 (六【。)省测绘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
】 第八条》 市、县级市测绘】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市、县级—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测绘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规划【以及当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 《 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级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即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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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不动产测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测量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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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
— 》 ,在,本市建成区内铺设】各类:地下管线、建设各类!工程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进行地下!管线:测量:、竣工测量;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等基础?性工作做好二—维、三维管》线数据的收集、整理!、更:新和共享《应用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完【整性和现势》性
第—十一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或者经依法!批准的?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并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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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县级市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应用》
第十三条 !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生产应当符合—统一的数《据标准
》 使【用财政资金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应当利用市、县级!市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
】。 第十四》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主管部!门的意见;财—政部门?在审核未经立项的】测绘项目、购置遥感!。影像资料《或者进?行测:绘,航空摄影的预—算支出时《应当征求同级测【绘主管部门》的意:见测绘?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 已有适宜—测绘成果可供—利用不?需进行测绘或—者购置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避免重复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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