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
】
第七条 市【、县级市测绘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基础】测,绘市、县级基础测】。绘包括
【 : (一)》建设与?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测绘基】准体系;
! (二)测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等数字产品;
【
【(三)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数据库;—
【 (四)编制与更】新本:级,行政区域图;
! (五【)本行政区域内地理!国情专题监测及【其数:据库更新维护—;
!(六)?省测绘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
《 第?八条 市、》县级市测绘》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市》。、县级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测绘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规划以及当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 《。 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级!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即时更新
【 第:十条 不动产测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测!量,。。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
?
在】本市建成《区内:铺设各类地下管线、!建设各类工程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进行地》。。下,管线测量、》竣工测量《;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等基础性工作做好】二,维、三维管线数据】的,收集、整《理,、更:新和共享应》用,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完整性和现—。势性
第【十,一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或者经—依法批准的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并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 第十二条 市、县!级市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应用
【
第十三条 】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生产应当符合统!一,的数据标准
】。 :。 使用财政资金!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应当利用市、县级】。市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
》 第十四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主管部门的意见!;财政部门在—审核:未经立项的测—绘项目、购置遥【感影像资《料或者进行测绘航】空摄影的预算—。支,出时应当征求—同级测?绘主管部《门的意见测绘—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 ?。 已有适宜测绘【成果可?供利用不需进行测绘!。或者购置《。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避免重】复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