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传?承和利用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符合!。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其?他保:护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适度、!合理、可《持续的要求开展下列!大运河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活动
】 , (一)科》学规划和建设展示中!。心、纪念馆、主【题公园、传承基地】等各类大运河文【化遗:产展陈传《承设施;
— (二)!。开发、推广》大运河特色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发展休《闲产业、《康养产业、》特色旅游、》生态观光等》;
:。
— (三)推动工业、!文化遗?。存活化利用依托【工业遗址、河道设施!、故居商《号等创新功能运用】促进:历,史,遗存与现《代服务?有机融合;
】。 : (四》)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整体:保,护利:用;
【 (五》)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整《理和研究为代—。表性项目的保存、研!究、宣传、展示、交!流提供资金、场【所等支持;
—
, (六】)其他有利于大运】河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的活动
】 单位和个人实!施,前款所列活》动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便利和支持但不得】放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性要求《
第二十二】。条 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下列措施促—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
! , (一)《加强对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和后继人【才的培养提供必要的!传承、展示平台【支持相?关产品?宣传和销售》。;
【 (二)培—育,和,。发展大运河》。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文化产!业;
?
《 : (三)《组织开展以弘扬大】运河:文化为?主题:的戏曲、文学、【影视、?书法、美术等文【艺,作品创作和展—演展播活动弘扬传播!大运河文化;
】 —(四)推动将—大运河文《化遗产特有元素【和符号应用于建筑】、,场所、交通设施【以及其他空间进行】展示:;
】 (五)结合传统节!。庆以及传统民俗【活动系统性组—织开展宣《。传、展示活动促【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与日《常生活的有》机融合?;
— ?(六)其他》。有利:于大运河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大运河沿线的—革命旧址、战役战斗!旧址、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四条?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本市《大运河沿线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以及传承人—合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和实训基】地拓展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