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防洪减灾—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与焦作市【、新:乡市、鹤壁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卫《河防洪减灾体—系有:效提升卫河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焦作市《、新乡市、鹤壁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共!同推动?卫河流?域防:洪规:划编制并纳入海河】流域防?。。洪规划?、漳卫河《系防洪规划
【 第三《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焦作市、新!乡市、鹤壁》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共同建立卫河流域!汛情:。险情通报机制加强汛!期监:测预报预警、—。。跨区域?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实现上下【游之间、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与地方人民政【府之:间及时互相》通,报汛情险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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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市人民政】府与:焦作市?、新:乡市:、鹤壁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通过水库群!拦蓄、河道泄水、蓄!。滞洪区运用、泵站和!水闸控制运用—等措施实现汛期【水库:、河道枢纽工程等防!洪,工程的联《合调度
》 防洪】。工程联合调度应当严!格,依照经?。批准的?方案运行上游地【区不得擅自增大下】泄流量下游地区【不得设障阻水或者】缩小河道的过—水,能,力
第—四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按】照海:河流域、漳》卫河:系,防洪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卫!。河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编制工作《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四十二条 》河道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河道:工程安全利于河势】稳定和?行洪畅?通,
第四—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职责权限加强对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闸、泵站和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其【设施:的管理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改建—
: :第四十四条 —依法划定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违【法利用、占用河道水!域和岸线《;,禁,止垦堤种植》和,在,。堤顶、?堤坡种植农》作物
《。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擅自改变—。水域和滩地用—途,、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缩小水域》面积:
《第,四十五条 在—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新?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设立新的《村庄或者《居住点已经》规划或者设》立,的不得扩大》范围并逐步》搬迁退出;》不得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或者林地、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采取各种方》式逐步退出;不得】新开垦荒《。地、新建生产—堤和漫水《桥,
第四—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卫河上桥梁建设的规!划布局对现有桥梁加!强管理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对危桥、漫水桥】。逐步改造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焦,作市、新乡市—、鹤:壁市、?濮阳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共:。。。同建立?联动清?淤疏浚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河《道淤积监测和河势调!。查联动实施清淤【疏浚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 , 第四十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蓄滞洪?区规划与安全建设加!强蓄滞洪区》内进水、退水—、,蓄洪堤?防、庄台《、围村?堤等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完善通讯、报警、】安,全撤退道《路,、桥梁等设施鼓励群!众因地制宜采取修】建避水楼、平顶房等!多种形式的》就地避?。。洪措施
— 第四十九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汛期》前对:蓄滞洪区的》通信、预报警报、避!洪、:。撤,退道路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紧急撤》离和救生等准备【工作
《第五十条 因分洪造!成蓄滞洪区损失【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补偿!;因启用《。蓄滞洪?区,造成蓄滞洪区—外相邻区域》损失的依法统筹有关!方面资?金参照?相应蓄滞洪区—补,。。偿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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