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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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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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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 ,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二!百六十六条 本【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 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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