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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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本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三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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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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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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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七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第一【百三十一条 本【法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条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 第一《百三十二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 ,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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