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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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损毁、擅《自涂改或者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隔离设施的由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 未》经具有相关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江:河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自治县具有相关】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提请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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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由自治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含热废水》、含病原体》污水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的由:自治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有毒废液由自【治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向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医》疗垃圾等其他—废物的由《自治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规定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由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由自治县海事、!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使用农药—或者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的由自治县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履行!的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集!中,式,供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自治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拆除网箱【。养殖设施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组织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自治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自:治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履【行,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六条 自治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其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的《;
【 (二)发—现破:坏或者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的检举》后不及时查处的【;
》 《(三)接到》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或者隐患报】。告未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的;!。
【 (四)《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未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或者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
《 (五】),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 ,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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