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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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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下:列方式投放
! , :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预约回收单位收【集;:。
》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
》 ?(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
《 (四—)大件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或者预约》。回收单位收集
【
— 不得将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
【农村生活垃》圾的投放方》式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另?行确定?
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第二十】三条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
: 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合同对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单!位自行管《理的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 (二)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 (三)机》场、客(货)运站、!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站点、餐饮!、住宿、《公路、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或者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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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并?在责任区域公示
! 第二十》四条 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
: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并公示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 (:三)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翻拣《或者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 (四)【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垃圾收集点!或者: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
】(五)指导》、,督促保?洁人员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工作:;
— ?(六)发《现,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分类】收集、运输要—求的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需要!与管理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第二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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