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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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下列!方式投放
【 ,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预约回收单【位收集;
!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
— (—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
【 , (四)大【件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或者预约回收单位!。收集:
不!。得将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 《 农村生活—垃圾的投放》方式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另【行确定?
【 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第二十三条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
【 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合同!对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一)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单位自行—管理的?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二!。)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 (【三)机?场,。、,客(货)运站、【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站点—、餐饮、住宿、公路!、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或者—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 (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 : ?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并在责任!区域公示
】第二十四《条 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并公示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 (三)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翻拣】或者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 (《四)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垃圾收集点或】者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
【
(】五)指导《、,督促:保洁人?员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工作;》
》 : (六)发》现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分类《收,集、运输要求的【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需要—与,。管理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第二》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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