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分—类管理的具》。。体区域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生活【。垃圾管理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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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大类
!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
】。 》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废荧光灯管!、废含汞血》压计、?废,含汞温度计》、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废油漆、废铅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 (【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应当单】独,分类大件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者体积大于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者处》。。理的:废旧家具《等废弃物《及各类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 ?。 装《修垃圾按照》建,筑垃圾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资【金投入和土地供给】
? 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组织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倡导村(居)【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 第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和监?督
【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立项工作会】同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
】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预留和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
》。。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并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工》作对生活垃圾—处置企业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并对可回收物的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因地:。制宜拟定农村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或者细化分【类类别指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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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本《市学校环境教—育内容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 ?。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滇!池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园林绿化、水务、】。公安、财政》、应:急、广电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 第?八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省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举报:。
: 第九条 — 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 , ?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足】部分:纳入属地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行政:主管部门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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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保障环卫【作业人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保《障作业安全》。。做好卫生保健—和技术培训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
】 全社会应》当尊重?环卫作业人员及【其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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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鼓励!通过表彰、奖励、】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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