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市】政设施管《理 第二十条! 城?镇设置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消【防、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各【类,井盖、?箱罐、杆柱、管【线应当符合规—。范要求保证公—共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和损坏  】   城《镇公共?设施:管理单位对各自负责!的公共设《施管理和养护—定期维护或更—。新保持整洁、完好】并接受数字化中心】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城镇桥?涵设施上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占用城镇桥!涵设施;《 《  :  (二)移动、损!坏城镇桥《涵,设施:和测量标《志; 《     (【三)进行危》及城镇?桥涵设施安全的作】业;    ! (四)擅自搭【建建(构)筑物【; 》。    (五—)其他损《坏、侵占、》盗窃城镇桥涵设【。施的行为 】    城镇桥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危及桥—梁,、地通道、》隧道安?全的作业行为—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挖掘》或,者占用城镇主—次干道、广》场、河堤、步行街】。、巷道、停车场【、体育馆等公共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确需挖!掘或者临《时占用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审批涉及【城市主次干道的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施《应当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城市—道路设施应》。当缴纳挖掘修复费】。费,用的收取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上缴财》政,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超—限车、铁轮车、【履带车需通》过城镇道路》的,应当按?规定报经《自治县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过    】 在城镇营运的【机动车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规定的】站、点或停靠路【段上:下乘客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物】阻塞城镇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