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  :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在自治县的丧葬事】宜或者其遗体(【骸骨、骨灰)需要出!入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应】当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便民—惠民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原则 【。。 第四条 【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制定殡【葬改革发展规划【保,障殡葬事业财政【投入;应《当把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火》葬,场,、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第—五条: 自治县》民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  :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财政、民族宗教、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林业、水行政—、文化旅游、交【通、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殡,葬管理工作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清明【节为殡?葬改革宣传》日,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殡葬信息上【报工作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文明、环保、节】俭办丧事 》 第七》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区域应当划!。定为火葬《区实行火《葬;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区—域,。允许土?葬     !火葬区和土》葬区的划定及—调整由自《治县民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报审后》公布实施 》  《   城市化水【平较高具备殡葬基】本服务设《施的城镇和集镇区】域可以划定》为文明治《丧示:范,区文明治丧》示范区的划定由自】治县:。民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第—。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 (一)耕地;【。   —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 】     (三!)集中式供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农村分散式【取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 (四)河》流堤岸外沿、水库库!岸,向外:五百米以内》;     !(五)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三百—米以内;《 ?     (六)!中心城区、乡镇规划!区域 《 :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以:外其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九条 !。 实行惠民殡—葬政策将《遗体:接,运、遗?体殡殓、《遗体殡仪、遗—。体冷藏、灵堂租用】、遗体火化和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逐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 :   》  建立殡葬救助制!度对低保、》特困人员、》。重点优抚《人员等实行殡—。葬困难救助 】 , ,。   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对:实行:。火葬:、抛撒骨灰、土葬区!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补助 ! 第十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土葬区公民、】国家规定可以土葬的!十个少数民族公民】、宗教?教职人?员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一:条, 鼓?励殡葬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行业自律和【引导: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