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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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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规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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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要求】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计划【
?。 第十条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责任人及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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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 :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
—。 第十二条—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 向大气【排放工业废气或【者国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以上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十三】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依!法,公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数量、排放方式、污!染治理措施等信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同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 , 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第十【四条 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企业的环境信用!信息: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 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承担大【气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代其运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实施大气污染【治,理
第—十六条 市、县(】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 被检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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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问责制!度
【 市?。人民政府《每年度对县(区)人!民,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区)由市人】民政府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十八条 市、县】(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网址等建立健!全大气?污染:举报处理机制—。鼓励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 《市、县(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核实并处《理对实名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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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有奖举报专】项经费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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