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所依存的山》峦、:河,。流、湖泊、》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环境和文—物古迹、名镇古村】等人文?环境的保护最大限】。度展现浙东唐诗之】。路山水和谐、诗【心寄寓、古越文化和!自在养性的气韵【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制定重!点,文,化资源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浙!东唐诗之路物质【文化资源的》。。科学监测、抢救修】缮和日?常保:养保:持文化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浙,东唐诗之路沿—线古道、《。古亭、古桥、古【关隘、古驿站—、,古堰坝、《。古渡口以及宗—教遗迹?、名人故《居等:物质文化《资,。源开展?修复挖掘和提—升浙东唐诗之路【的诗画意境 —。 第十七条 !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为浙【东,唐诗之?路物质?文化:资,源设置?。统一的?保护标?志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 《 :   ?  禁止在浙—东唐诗之路物质文】化资:源保护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    (一)擅】自,设置、移动、—拆除、涂改、损毁保!护,标志:;, ?     》(,。二)刻?划、涂?污、损坏物》质文:化资源本体及其【附属:设施;  】   ?(三)?进,行可能影响物质文化!。资源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对浙东!唐诗之路物质文化】资源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浙东唐诗!之路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进行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普查【和专项?调查时?应当收?集,属于非物质》文化资源《组成:。。。部分的代表性实物】整理:调查工作《中取:得,的资料采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其—文化表现形式进【行真实?、,完整记录并妥—善保存 《   》  对通过调查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的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予以记】。录并收集《有关实物或者—采取其他《。抢救性保存措施 】 第《十九条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依?法将利用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形成的—成果注册商标、申报!地理标志、》登记著作权》 ?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利?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技术运用《数字化管理》手段加强对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的动态监测和—保护信息数据—共,享,     对【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并实施】动态监?测和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市?、县:(市:、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通过警示提》醒、约谈、指导等方!式督促其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