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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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 (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城镇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或【。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服》务于:公众用于排放、接纳!。、输送雨水和污水】以及处理处》置污水和污》泥的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城镇排水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 (二?)自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城》。镇范围内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仅服务于【特定区域用于排放、!接纳、输送雨水【和污水以及处理处】置污水?和污泥的设施包【括自用?排水设施和自用【污水:处理设?施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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