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无害化】。处理、运《输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以及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 ?  :。  本条例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 , ,  本条例所称规定!动物疫?病是指国家、省【规定重点《。控制或?者消灭的动物疫【病    】 本条例所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区域!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无疫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涉及畜牧】兽医工作的街道办事!处的畜牧兽》医机构;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保障人员编制落!。。实;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   ?  :乡(镇)人民政府】、涉及畜牧兽医工】作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 【 第五》。。条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机》构畜牧兽医、—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交通、—卫,生健康、林业和【园林、市《场监:管、海关等》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卫生—健康和畜牧兽医【、,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健全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协作机制 】  :。 , , 市、县(》市)、双《。阳区和九台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    《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规定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等技术!。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畜牧兽《。医机构应当配—合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规】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检疫、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畜?。牧兽医行业政策宣传!、技术推广等工作】并组织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和养殖企业兽医【人员做好《动物免疫接种、疫】情监测和报告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疫区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将规定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控制、】净化、消灭》、检疫、无害化【处理场所、无—。疫区建设《和运行、监督—管理以及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所需经费重大规定动!。物疫:病疫情确认、疫【区,封,锁、扑杀及》其补偿、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源追踪、疫情—监测:、物资储备等—应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疫?区建设管理》和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无,疫区建设和》动物防疫《相关活动 —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活动动物防疫】社会:化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从事免疫注射、清】洗消:毒、检?测诊断、无》。害化处理和协—助动物检疫等活【。。动 :     【对,在无疫区建设—。管理和动物防疫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为动】物防疫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因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者【抚恤: 第八条 【对从事规定动物疫】病预防、检疫、【监督检查《、现场处理》疫情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动物】疫病病原体的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措施】给予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等相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