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3年 建标库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依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本区域内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