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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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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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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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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消毒剂【、过期药品》、废荧光灯管—、,水银体温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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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帮—菜叶、瓜《皮果核、食物—残渣等;
【 《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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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 第七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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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 发—展改革、财政—、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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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本市《分,区域、分步骤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区域:和实:施时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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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 农村—地区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街道!)转运、《。区(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
》 城《。乡,结合:。部、集中连片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按照城》乡一体的《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偏远分散》区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环保、经!济、便捷的分类【收,。运方式
第九!条 生?活垃圾处理》应当运用先进—技术综合采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焚?。烧、生化处理—等方:式逐步降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比例:
: 第十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第十:。一,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 ,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确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缴纳!标准并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第十!二条: 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捐赠】财产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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