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 ?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   《。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消毒剂、》过期药品、废—荧光:灯管、水银体温【计等;? ?     (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帮!菜,叶、瓜皮果核、【食物:残渣等;《。  》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第【五条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 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 第《七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区(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发!展改:革、:财政:。、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 ?第八条 本市分【区域、分步骤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区域和实施时—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  :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 :     农—村,地区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街道】)转运、区(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 —  :   城乡结合【部、集中连片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按照城乡一】体的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偏远分散区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环保、经济》。、便捷的《分类收运方式 【 第九条 生】活垃圾?。处理应当运用先进技!术综合?采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焚烧、生!化处理?等方式逐步降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比例 】第十条 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第十一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确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缴纳标!准并: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第十二?条 :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捐赠!财产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