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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进行编制集约】节约做好沿线土【地、空间等统筹利】用并与?国家铁路、城际铁】路、:枢纽机场等规划以】及城市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 — 第《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规划 —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当依法—组织编制与调—整优化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实施 】  《。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由市轨道交通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组织编制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规划由市轨道交【通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十条 》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划依法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车站及—车,辆基地等用地—。控制:    【 市轨道交通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规划范围内的巡!查管理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规划范围内!的巡查管理协助相关!。区人民政府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用,。地的规划控》制 《 第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用地由市人】民政府核准》规划条件后依—法采取划拨、出让等!方式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供应建?设用地使《用权:   —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结合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一并开?发使用的其他—。地表、地上》、地下空间符合划拨!或,者协议出让》条件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用地【一并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应土【地划拨或者出让【手续  【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获取的收《益应当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并依法接受市财】政、国有资》产、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总体策—略研究由市轨道交通!部门负责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规划方!案由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设施的】综合体概念方案【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负责:编制其?余站点综合》体概念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负责编制【    【 城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应当: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结构?不可分割、工程【必须:统,一实施的项》目应当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同步:建设 第十】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对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已【。有,建(构)筑物、【道路和供电、供水、!排水、输油、输【气,、通信等设》施进行调查》、记录和《动态监测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减少对上》述设施的影响需【要查阅、调取、复】制,。相,关,档案资料《。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便利   !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已有建(】构,。)筑物和供电、【供水、排水、输油】、,输,气、通信等设施【资料不全或者—缺失的地段勘—察、施工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派员现?场指导避免造—成,已有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