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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 (一?)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公共绿》地以及其《。他公用设施附属绿】地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尚未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二)驻市的石—油、石?化等央企以及其他】单位的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防护绿地、自建公】园由:该央企和相》关单位负责
】 (三)】居住区公共绿地【。由,居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
】 (《。四)商业中心—附属绿地由业主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 , (五)铁路!、公路、河道、水】库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 (六】)其他绿地及—养护管?理责:任不明的绿地由绿】。地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对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绿地—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并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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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检《查树木花草生长情】况及时?修剪、补种或者更换!受损死?亡的树木花草;
! ? (二)维【护绿化灌《溉系统和其他—。。绿化设施;
】 ,。。 ,。 (三)对损】坏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
】 : (四—)做好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病:虫害的预防与控【制; ?。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绿:。。化,职责
【 养《护管理责任单位【未按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或者未履《行养护职责造成树】木花:草死亡的应当补植】。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绿地《临时:占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恢复绿地【;由于季节原—因无法?按期恢?复的可以延长至【下一个绿化季节
】
: 临时【占用绿地不得超【过一年因特殊原因】确需继续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在到期日前一个】月,内办理延长》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手续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城市绿化用水建】设绿化用水泵房【和专用?管线
《 积【。。极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发展节水型绿【化采用滴灌、微【喷、渗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加】。强对:再生水和雨》水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移植!树木的应当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移植树木】。未成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一)城市—建设需要;》。
》 (二)严重】影响居民居住安全;!
— (三)影响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安全【;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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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砍伐树木的应当!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 ?(一)城市建设需】要;
】 (?二)严重影响居民居!住安全且无移植【价值;
【 ? (三)影》响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安全且无】移植价值;
】。 (—四)发?生病虫害确》。实,。无,法挽救;
【 , ? (:五,)树木已经死亡;】。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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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移《植、砍?伐树木?不满十株《的由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十株及—以上: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 》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故确需移—植、砍伐树》木的有关单位可先行!处置及时报告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并—通知:绿,地养护管理单—位
第二十五!条 树木生长【影响管线、》交通等公共设施安全!的相:关设施管理单位或】。。者部门应当按照兼顾!设施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组织修剪
!。 : 居住区公共绿!地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修剪
!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一)掐花、摘—果、:攀折:树,枝、剥刮树皮、刨】挖,树根:、损坏草《坪;
?
《 : (二)在树木上刻!字、打钉、搭棚【、拴系牲《畜、拉绳晒物—、架设电线;
! (三)在!绿地内擅自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和标语牌;
】
(四!)在绿地内》。挖沙取土、堆放物料!、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
】 (五)在绿地内!烧烤、放牧、养殖、!开垦种植;
! (六—)在:绿地内停放车—辆、辗压绿》地;
《。 (【七)在绿地》内倾倒废弃》物、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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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损毁绿】。化设施;
【 (九)】其他: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五十年以上树木后】备资源或《者,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树木的管理和保护做!好调:查、:登记、认《定和建档《工作设立标志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第二:十八条 《 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日常绿化巡查机制及!时,处置城市绿》化违法行为加—强,对各类绿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并有权对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予以:劝止、举报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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