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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明确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合理设置各》类绿地?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共同划定城市绿【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 第十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绿地性质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因特】殊情形确《。需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 调整后的绿地总量!不,得减少因调》整减:少规划绿地》的应当补足》相,同面:。积的:规划绿?地
第十一】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绿》地率: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 , , ,。 建设?项目不?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的应当在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区域承担》。相应面?积,。的绿:化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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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绿地建?设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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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公?共绿地以及其他公】用设施附属绿—地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 ?。 (《二)驻市的》石油、石化等央企】以及其他单位的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防护绿地、!自建公园由》。该央企和相关单位负!责,;
? ? ,。 , (三)居住区公共!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 (四)商业中心附!属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河《。道、水库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
(】六,)其他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绿地!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步竣工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于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内完成
》 , ,。 《绿化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同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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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附属绿地《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
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备:。绿,化条:件已审批的建设【用地逾期《三,个月未开工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进行临时绿化—。满足以植《物覆盖裸露》土地、防止扬尘【的要求
【 :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备绿—化条件尚未确定【使用权人的建—设用:地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可以确定相关!绿化单?位进行临时》绿化
《 第十六条 【 城市绿化应当选】用适宜本地生长条】件的树木花》草以种植树木—为主做到乔、灌、】。花、草有机结合乔】灌木:面积应?当,占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禁止种植】未经检疫的树—木花草限制种植易产!生,飞絮的?树木花草《;已经种植的应当】逐步改良或》者更替
!。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树》木,花草的?科学研究会同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制】定城市绿化植—物名录每五》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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