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其他事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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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违法建设【进行有效治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和处置机制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
【 《对违法建(构)筑物!。不得将其登记为生】产经营?场所;对尚未使【用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相关?。单位不得办理供应】。或者接入手续
】 第二十八条 噪!声污染防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不!得,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
】 (?二)使用空调器、排!风扇、冷却塔、油烟!净化:器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设备、设施的不得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
— (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机关、医院、学校】、住宅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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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公园、—。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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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要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并依法—办理:手续的除《外;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高考等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噪声排放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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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 , :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和时段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 第三十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 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理燃放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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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使用道!路,。临时停车非》收费泊位或》者非经营性公共停车!区域停放车辆的不得!连续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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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停车信息—。大中型?商场、酒店餐饮、文!化娱乐等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其?经营管理者应—当将:停车信息纳入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毁损、移《。动、涂改道路停【车泊位等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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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停放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停车费
】。 第三十四条【 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助!力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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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助】力车:不得加装伞具
】 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 (一)倾】倒废弃物《、垃圾;
— (二)!种植蔬菜、饲养【家禽家畜;
【 (【三)擅自从事餐【饮、:食品加?工、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
! (【四)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堆放【物品:、物料;
— 《 (五)》违规取土;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各类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进?入集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 集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场内环境卫!生整洁、设施完好;!
(!二)保?持场内?通道畅通《;
【 :(,三)场内经营者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经营《
: :第三十七条 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摆摊设》点的区域、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 摊点、流动!。商,贩经营区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 (《一):在规定?的,区域、时段内—。经营;
! , (二)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物保!持设施和《环境整洁;》
: (三)!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摆摊—设点、加《工,制作等?经营性活动
!第三十?八,条, 办理丧事和—进行祭奠活动不得】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物业共用【。部,。位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打:鼓奏乐、抛撒冥纸】、焚烧祭品》
第三—十九条 饲》养犬只等动物—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携犬只出户时应当】采取系好牵引带等约!束性措施《
: 对饲养!的动物?在城市道路、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及时清除
! : , :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外!禁止携带犬只等动物!进入办?公楼、院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有【轨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
】 第四十条 住】宅小:区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物业服》务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一)】高空:。抛物;
】 ?(二)占用公共【区域种植蔬菜;
! (【三)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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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
【 (五》)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不在规—定区域给电动车充电!;,
? (六)】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 (七)违法将!住宅及其附属车库、!杂物间?、储藏?室改变为从》事,加工、餐饮、废旧】物品收购《、车辆清洗、—修理:。等经营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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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八)擅自—利用楼道、》阳台、屋顶等—。共有部分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保【持水、?电、气、交》通、通?信等:系统畅通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大型社会活》动主办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危险区【域、危险源的管理】者应当制定具体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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