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垃?圾投:放、清扫、收运【、,处理
—第四:。十七: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处罚
?。
第四》十,八条 收集生活】垃圾的容器和设【施应当?采用密闭方式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处】三百: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 城市道路推【行机:械清扫保洁、冲刷】清洗作业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人行步】道实:行定期清洗作业
】
,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应当按照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和时间作业》
: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处二千元罚款
!
第五十条 】。。 禁止将《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露天《堆放或者扫入—绿化带?、,排水:检查:井、雨水口、—。排水:。明渠等处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一?条 ?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整洁?对陈:旧,。。、破损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
? , : (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使《用加装密封机械装置!的车辆?或者专用密封车辆;!
— , (三?),。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当?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备案:;
】 ,(四)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配备《。行驶记录仪和电子信!息标签等监》控,设备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将运行!轨,迹,监,控视频等监》管信息接入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 (五【)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根据】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点、垃圾《处理场所以》及,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确定:。清运频率、清运线】路并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备案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生活垃圾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调,配交由垃圾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 ? 餐《饮业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交由符》合,。条件的环卫服务单位!。单独收集、运—输、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市水务部!门应当统筹化粪【池的运行监》督市城管和综合执】。法、住房建》设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化粪】池的管?理,工作防止影响环境卫!生
:
, 第?五十三条《 , 从事生活垃圾处理!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 (一)不得接收】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
— , (二)保持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三)按照【有关标准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 : (四)定期!校准:、维护称重计—量设施?保,证计量数据准确【;
【 (五)向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提?供运行数据和—远,程,。监控接口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四条《 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投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违反《前,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的规定处罚
】 第五十五—条 : 畜、?禽等动物《的,经营、运输者对【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动物!应当:交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按照畜类!每头五百元、禽类每!只一百元处罚—。款
第五十】六条 ? 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环卫作业安!全全过程监管
! 》 环卫服务》单位应当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落实环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配备专职安全员【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环卫服《务单位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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