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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垃】圾投放、《清扫:、,收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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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处罚
【。 第四十八条 】收集生活垃圾的容】器和:设施应当《采用:密,闭方式?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处】三百元?罚款
》 第四十九条— 城市道路推行机!。械清扫保洁、—。冲刷清?洗作:业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人行步道—实行定期清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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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应当按照《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和时间!。作业:
: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处二:千元罚款《
? 第:五十条 禁止【将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露天—堆,放或者扫入绿化带】、排水检查井、雨】水口:。。、排水?明渠:等处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整洁对—陈旧、破《损,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 (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使用加装密封机!械装置?的车:辆或者?专用密封《车辆;
— (—三)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当《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备【案;
》 (四【。)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配备行】驶记录仪《和电:。子信息标《。签等:监控:设备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将《运,行,轨迹监控视频等监】。管信:息接入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 (五)—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根据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点、垃圾处!理场所以及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确:定清运频率、清运线!路,并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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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生活垃圾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调配交由垃圾!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 餐饮业【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交由】符合条?件的:环卫:服务单位单独收集、!运输、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市水务部门应】当统筹化粪》池的运行监》督市城管和综合执法!、住房建设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化粪?池的管理工》作防止影响》。环境:卫生
》 第五十《。三,条 从事生活【垃圾处理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接收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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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持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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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有关标】准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 (四)定】期,校准、维护称—重计量设施保证计量!数,据,准确;
—。 (—五)向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提:供,运行数据和》远程监?控,接口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四—条 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投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 ,违反前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的规定处罚
】 :第,五,十五条 畜、【禽等动物的经营、】运输者对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动物?应当交?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按照畜类每!头五百元、禽类【每,只一百元处罚款
! 第五十六条【。 :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环卫作业安—。全全过?程监管 《。
? 环卫服务!单位应当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落实环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配备《专职安全《员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环卫服务《单位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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