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垃圾投《放、:清扫、收运、处【理
》。第,四十七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
】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八条 《。收集生活垃圾—的容器和设施应【当采:用密:闭,方式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处三百】元罚款
《
?第四十九《条 : 城市道路推行【机械清扫保洁、冲】刷清洗作业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人行步!道实行定期清洗作】业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应当按照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和时间作》业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处二千元罚!款
《 第:五十条 《 禁止将《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露,天堆放或者扫入绿化!带,、排水检查井、雨】水口、排水明渠等】处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一条》 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整洁?对陈旧、破损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 (【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使用加【装密封机械装置【的车辆或者专用密】封车辆;
! ?(三)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当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备案;
— (四)】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配备》行驶记?录仪和电子信息标签!等监控设备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将运行轨—迹监控视频等监管信!息接入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 (五)—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根据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点、垃圾处!理场所以及》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确定清运频—。率、清运线路并【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备案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二条 生】活垃:圾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调配【。交由垃圾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 餐饮业】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交,。由,符合条件《的环卫服务》单位单独收集—、运输、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 市水务部门应当统!筹化粪池的运行监】。督市城管和综合【。执法:、住房建设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化粪!池的管理工作—防止影响《环境卫生
第!五十三?条,。 从?事生活垃圾》处理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不得接收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
?
? (二)保持!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 (三)按照有【关,标准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 (《四)定期校准、维护!称重计量设施—。保证计量数据准【确;
?
》 (?。五)向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提—供运行数据和远程监!控接口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四条 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投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 违反前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的规定处罚
】。 第五十五条 【 畜、禽等动物的经!营、运输者对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动物应当交!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按—照,。。畜类每头五百元【。、禽类每只一百元】处罚款
《
第五十六【条 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环卫作!。业安全全过程监【管
?。
, 《 环卫服务单【位应:当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落实环?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配备》专职安全员
【 ,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环卫服【务单位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